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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公告


  按照《会计法》和《山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省财政厅将于11月下旬起举办2011年省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,委托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具体承办。
培训对象:尚未完成201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、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机关为“山西省财政厅”的持证人员。
培训时间:第一期:11月28日―11月30日
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期:12月1日―12月3日
          第三期:12月5日―12月7日
培训地点: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实训楼七层会议室。
报到时间:每期开班当日上午7:30―8:30
报到地点: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南校区实训楼七层会议室。
上课时间:8:30―12:00     14:00--17:30
咨询电话:山西省财政厅会计处 0351-4043123
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0351-6583316
联 系 人:刘峻 刘科伟
 
报名时间:2011年10月15日―2011年11月22日
电子邮箱:sxczpx@
培训要求:参加培训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。培训考试合格后,统一进行继续教育登记。对尚未换证人员将一并进行信息采集和换证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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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2023-02-20 21:38:20【至顶部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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